标价2.8元 实收4.8元 消费者张先生在一家超市购物,交完款无意中发现,刚才挑选的特价面包在收款单中竟然是原价。昨天记者获悉,近期海淀区消协接到很多类似的投诉,反映商家“无意”中多收顾客钱款。
吴女士常到离家不远的超市购物。近日心细的吴女士发现,该超市购物小票上打印的部分商品价格与标签不符,吴女士先后两次共被多收了5.3元。一袋标签为2.8元的淀粉,收款小票上却是4.8元,一袋大米标签为29.10元,收款小票上却是32.40元。
吴女士找到超市收款台讨要说法,售货员解释说是电脑出了故障。吴女士随即向消协打电话进行投诉,经过消协调解,最终超市退还了多收的钱款。
消协工作人员表示,细心的消费者少之又少。假如超市收款机电脑的确出现故障,以每个顾客多收2元钱计算,假设每日客流量2000人,每天多收顾客的钱款将达4000元,一个月下来则高达12万元。为此,消协提醒消费者:在超市购物时要注意核实购物小票上的商品价格是否与标签一致,若出现问题,应及时与超市的售后服务部、消协或工商部门联系。同时也呼吁商家,要诚实守信经营,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记者窦红梅 通讯员高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