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若如初相见》开播遭遇诉讼

  • 2018-03-24 19:54:15
  • 北京日报

网文界名人“匪我思存”的一条《原创永远都不死》长文近日登上了微博热搜榜。此前,她所在的公司委托律师事务所向电视剧《人生若如初相见》的播出平台发出风险提示函,然而“侵权”电视剧仍如期上线。尽管“匪我思存”的长文中有“原创”二字,但这次维权大战的焦点并非抄袭,而是比之更隐蔽但也更严重的网文改编乱象:改编权过期仍开拍。

2011年,《人生若如初相见》剧组向“匪我思存”购买了小说《迷雾围城》的五年版权。但该剧在去年版权即将到期时才开拍,“匪我思存”向剧组提出了1200万元的续约要求,剧组拒绝并在版权到期后继续拍摄。“匪我思存”为此提起诉讼,法院一审判决剧组可以正常拍摄、播出,但要支付50万元的版权费。“匪我思存”不服判决,提出上诉。今年3月初,二审尚未宣判,电视剧《人生若如初相见》却在腾讯视频播出了。

对于这起版权纠纷,制片人大楠道出了其中的关键,“如果按法院一审判决进行执行,只需要赔50万元;而如果不打官司,续约要支付1200万元,差额悬殊,剧组顶着侵权的帽子也要拍下去。”有业内人士指出,在不改变原有版权授权交易方式(即通过购买一定期限的版权获取原作品拍摄许可)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对版权续约条件进行细化的方式来应对。媒体人康璐玮认为,双方可以约定影视公司于授权期届满前的一个月内才取得影视拍摄许可证的,影视公司有权要求作者续约,但须支付更高金额的授权费;或者影视公司在授权期届满提前一个月须与原作者进行版权续约谈判,未能达成续约合意的,不得在此期间内进行影视剧本备案。

事实上,近年来诸多网络文学IP以“故事难开发”“题材难过审”等为由,让不少IP版权持有者和拿着临界到期版权的剧组产生了矛盾。有业内人士透露,不少IP大剧为了应对“到期前需开拍”的条款,还玩起了“假开机”,即只办了开机仪式,但演员还在别的戏上,剧本都没编好。编剧李宗梅直言,运作一个项目远比想象中困难得多,“所以现在一般IP的授权许可期限是十年,因为对于小公司来说前期筹备就要花很长时间,如果公司签了多种版权,比如游戏、影视改编等,五年根本不够把这些版权的价值完全开发出来。”

其实,从小说到成形的影视作品,改编为剧本只是第一关,谈演员、谈制作班底、配合各种档期,每一关都存在巨大变数。相比国内的天价版权费,影视产业比较成熟的美国常以购买IP锁定期的方式来规避风险。片方向版权持有方支付较小比例的版权费,获得半年到一年的IP锁定期。如果片方在这个期间内完成IP开发,并成功与资方达成立项,则补足剩下的版权费;如果因为IP开发难度太大或其他原因,片方在合约期内开发不出来,损失的也只是小比例的版权费。

  • 编辑:崔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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