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天白云,清空万里!突然暴风雨!!

最近的天气一直都是这样变幻莫测,小编相信大家也已经找到规律了!未来几个月里,北京人民的常态就是:突然暴风雨、赏雨、冒雨,来点小冰雹!……总之,这雨停不下来!像这样恐怖的天气,你们的老板有没有让你们提前下班啊?没有也没关系,还有比提前下班更好的消息在等你!那就是北京市2018年最低工资标准公布了!你的工资真的要上涨啦!
2018最低工资标准调整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宣布将在9月份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由目前的每月2000元调整为2120元,增加120元。

同时,相应提高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22元,调整为每小时24元;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52.6元,调整为每小时56元。如果你认为自己工资远高于最低标准,自己就和这次调整无关了的话,那你就大错特错咯!首先我们必须明确一个概念:
什么是最低工资?
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金额的劳动报酬。
注意!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这些:加班加点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不得不承认,最低工资标准确实与一些人群关联度不大,但如果你是以下这些人群,即使你的工资高于最低工资标准,你仍然会受其影响!
最低工资标准影响三类人群
具体来看,最低工资标准主要对以下三类人群有重大影响:
1、基层劳动者

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初衷是为了保障贫困及低收入人群的生活,让这些人的工资水平能否应付得了最基本的生活。生活中有很多基层劳动者,包括清洁工搬运工、修理工、推销员、服务员、钟点工、佣人等,这些人群的工资收入往往处于社会的最低层,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主要是为了保障他们的权益,也最能影响到他们的切身利益。
2、销售岗位人员
在很多企业中都设有销售或推销等岗位,从事这些职业的员工的基本工资往往就是当地的最低工资,大部分收入是由销售提成构成的。
如果销售业绩不理想,那么有可能就只能拿到最低工资。因此,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对这些销售岗位人员来说也有较大影响。
3、小企业员工

有一些运营不规范的小企业,虽说给员工发的工资并不低,但是员工的社保、公积金都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来缴纳。
对于员工来说,虽然说到手的工资多了,但实际上却吃了大亏,利益受到了损害,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对他们也有影响。
如果你以为这就完了,那你就太单纯啦,最低工资标准还会影响你的工资、社保公积金and带薪休假!如果最低工资标准没有上调或者上涨缓慢,会影响员工的哪些利益?
主要体现在以下5个方面:
1、加班费
随着最低工资的提高,加班工资的最低计算基数、社保费的最低计算基数也要提高。加班工资的计算至少应该以最低工资为基数计算,平时、休息日、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至少是最低工资标准按照小时或者天数折算后的1.5倍、2倍、3倍。
2、失业员工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据相关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满10年及其以上的,按最低工作标准的80%发放;最低工资上调后,失业员工领取的失业保险金也会相应的增长。
3、到手工资
对于部分基层劳动者及销售人员来说,如果最低工资标准没有上调或上涨缓慢,也就意味着他们的到手工资有可能也会原地不动或增长得特别慢,这也是最直接的影响。
4、社保公积金待遇
本市目前社保、公积金缴纳基数的最低标准就是最低工资标准,如果最低工资标准不上调,很多按最低标准缴纳公积金的企业职工就吃亏了。
5、休带薪假
正常情况下,公司都会有一些带薪假期,比如年假、病假、产假、工伤假等,如果你的基本工资是按照最低工资标准设定的话,那么你休带薪假的时候就只能拿最低工资。
此外,最低工资标准上调放缓或是幅度下降,意味着整个经济表现不佳,企业的生存环境恶化,实际经营利润也会受到压缩,在这种状况下员工的待遇也会受到影响。
城乡居民养老金上涨
2018年,本市继续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及老年保障福利养老金标准。全市享受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待遇群体人均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从2018年1月1日起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和老年保障福利养老金标准。已经领取基础养老金和享受福利养老金的人员,每人每月上调95元。
另外,对于2017年12月31日年满65周岁及以上人员再增加10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从目前的每人每月610元人均提高到每人每月710元;城乡居民老年保障福利养老金从目前的每人每月525元人均提高到625元,此项待遇调整惠及86.6万城乡居民,预计7月底前发放到位。
企退养老金平均达到近4000元/月
按照国家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起,继续为企业退休人员(含退职、退养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今年调整按照5%左右的增幅进行。

结合北京市实际,制定了调整方案,调整后人均增长210元左右,与去年基本相当,养老金平均水平将提高到近4000元,这也是本市第26次连续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2017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参加此次调整,将惠及248万人。此次调整从1月开始补发,7月15日发放到广大企业退休人员手中。具体办法为:
一、定额调整基本养老金
每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
二、挂钩调整基本养老金
①与缴费年限挂钩
2018年继续实行与缴费年限挂钩普遍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办法,其中,缴费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
②与养老金水平挂钩
将退休人员2017年年底前的月基本养老金由高到低划分三档,5270元(含)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3770元(含)~5270元之间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3770元以下每人每月增加60元。通过采取低者高调、高者低调的方式,保障待遇水平偏低的人员能够适当多增加基本养老金。
同时,为了兼顾公平,针对少数退休人员按与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后低于下一档的,还将进行差额补足。
三、适当向高龄退休人员倾斜
针对退休时间早、年龄偏大的退休人员,为了进一步提高他们的基本生活水平,自2007年起,本市在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时均向高龄退休人员适度倾斜。2018年继续坚持这一做法,对在2017年底之前已经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在按照上述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进行调整后,再次享受到40元至70元四个档次的倾斜政策。
即:65至69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70至74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75至79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8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
在此基础上,今年新增了对65岁以上退休人员中缴费年限满30年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以体现对退休时间早、连续工龄和缴费年限长的退休人员进一步倾斜。
一是继续单列调整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目前,本市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普遍在80岁以上,国家规定他们可享受100%退休待遇,此次调整仍将按往年办法,以参加革命工作时间进行调整,即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5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20元。在上述两档标准的调整基础之上,他们还享受高龄退休人员的倾斜政策,本次调整普遍增加425至395元/月。
二是保证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原工商业者、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调整后不低于全市养老金的平均水平。按照定额调整、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和与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后,上述人群中基本养老金低于调整后全市养老金平均水平3959元/月的,补足到平均水平。同时,在2017年底之前已经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还享受高龄退休人员的倾斜政策。

本市继续调整工伤人员定期待遇
2018年本市继续调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具体如下:
调整范围。本次调整范围为2017年12月31日前享受伤残津贴待遇的工伤人员(不包括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享受生活护理费待遇的工伤人员、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的工亡人员供养亲属。
调整一至四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根据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一级伤残增加355元,二级伤残增加330元,三级伤残增加305元,四级伤残增加280元。
调整供养亲属抚恤金。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调整,每人每月增加185元。
工伤人员伤残津贴和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调整,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调整工伤人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的调整,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护理费调整到4233.5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调整到3386.8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调整到2540.1元。
工伤人员生活护理费调整,自2018年7月1日起执行。
调整五、六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用人单位未安排工作的五、六级工伤人员,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增加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增加额不得低于180元。
失业保险金每档上调244元
考虑到今年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实际,2018年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档上调244元。
其中,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536元;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563元;
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590元;
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617元;
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645元。
本次调整自2018年9月1日起执行。
这么多好消息,个个都关系到你的钱袋子!我想不论接下来北京天气如何,都无法影响大家的好心情了吧!最后小编祝大家天天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