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间70年:一枚枚公章背后的历史瞬间

  • 2019-10-31 15:49:55
  • 史说河间

大家看河间府署,里面有大堂、二堂、三堂,最好奇的是哪里是审案的地方,还有监狱的所在。

中国古代司法的主要特别是民事刑事合一,公安、检察、法院合一,并没有象现在分得那么细。

可以说,一府的知府、一县的知县,理论上身兼县长、法院院长、公安局长、检察院检察长以及税务局长分内等很多工作。

直到1901年后清末新政,《大清律》才废止了,各地开始设立“审判厅”,也就是现在的法院。

我们不清楚当时的河间府署、河间县署是否来得及设立审判厅,因为几年之后,清朝就被辛亥革命推进了滚滚历史洪流之中了。

民国十七年(1928年),民国政府司法制度改革,开始设立法院。

河北省在天津设立高等法院。

民国二十年(1931年),在河间设立了地方法院。“河间地方法院”的牌子清晰可见,或许,这是河间较早的二层小楼了。门前还有两个石狮子,不知现在身处何方?

按照民国巜六部全书》规定,河间地方法院负责审理①河间所搳全境案件的一审,②河间,交河,东光,献县,宁津,阜城,景县,吴桥,肃宁,仼丘,故城案件的二审。

哈哈,还是河间府级的建置,相当于现在的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这是当时的河间法院大礼堂及办公室,门楣上“天下为公”四个大字。

1931年6月5日,桂步骥被仼命为河间地方法院院长。

冯用之,傅承濬任推事。

河间地方法院还设有河间地方法院检察处。

职能可能类似于现在的检察院。

那时候的检察院的职能是附属于法院内部的。

河间地方法院设在当时的河间府立中学堂(后改为直隶三中及河间中学,后为河间六中,现为河间市第六实验小学)。

原府学旧址的大成门改为法院大门。

明伦堂改为大礼堂及办公室,门楣上书孙中山先生“天下为公"四个大字。

审判工作与学校教学各司其职。

看看这个院子,已经有千年以上的历史,清末时袁世凯在河间府操办新军军事演习,袁世凯曾在这个院子里大摆宴席,招待中外贵宾。

学校及法院旧址几经战火摧残,1947年变为废墟。

河间解放后又在原旧址重建河间中学。

河间人民法院成立于1949年11月11日。

法院的前身是“河间县人民政府司法处(科)",即河间县人民法庭。

1949年以前县法庭便章,一个时代的印迹。

县法庭菱形章法庭重要公文由河间县政府代印1949年

河间市人民法庭(方篆),咱河间早就成立过市,哈哈。

河间县人民法庭(方篆),一九四九,那个远去的时代。

河间县人民法庭(长)印河间县政府河间县人民政府,多么规整的书法。

1950年至1955年河间县人民政府,此致各区分所,那时候,河间县之下还有区。

1956年至1967年10月捍卫无产阶段专政,一个火热的年代。

1967年3月公检法革命造反团来了!

毛泽东思想彻底造反团章文化大革命初期产生1968年至1973年军事管制小组,每个角落里,都留着时代的印迹。

河间县公检法机关军事管制小组印河间县公安机关军事管制委员会唯一不变的,是“办案组”这个词,一直用到现在。

河间县公法军事管制委员会1973年3月至1978年9月仅从这枚公章看,越来越回归司法专业了,文革时代快结束了!

1978年10月至1991年6月一九九一年,河间已经撤县建市,这应该是最后的“河间县”公章。

1991年7月至今一枚小小的公章,也能折射了巨大的时代变迁。

有时候,我们感思时代巨变70年,就在这些少有人关注的细节里。

  • 编辑:王祖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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