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馆介绍
泊头市文化馆始建于1947年,时称泊头市民众教育馆。该馆成立后,组织群众文化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事业。开展文化宣传、文化交流、文艺活动及相关培训工作。各项工作开展的有声有色。1983年撤县并市建立泊头市文化馆。
泊头市文化馆新建于2000年。建筑面积为2660平方米,室外活动场地使用面积达到800平方米。群众文化活动用房使用面积达到总比使用面积的70%,其中包括演艺活动、交流展示、辅导培训、图书阅览、游艺娱乐数字电影院等用房。设有文化活动厅8个,用于辅导、排练、展览等各类群众文化活动。多功能厅400平方米。设有LED宣传屏。数字化服务基础设施。馆内外具有浓厚的文化氛围。
我馆于2011被授予三级文化馆。全馆人员12名。包括音乐、戏剧、美术、文学、摄影5大类专业创作及辅导主要门类人员。本科以上学历占业务人员总数比例的35%以上。
近年来,我馆坚持文艺的“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馆业务人员深入到社区、乡镇、学校、工厂对各类文艺爱好者,文艺骨干进行艺术辅导,培养了大批的文艺骨干力量,为此,全市已成立不同特色、不同内容骨干队伍十几支。全年进行各种形式的文艺表演百余场。艺术展览展示活动及辅导培训多种多样,精彩纷呈。丰富活跃繁荣了我市群众业余文化生活。
几年来,我馆专业人员积极开展精品创作,狠抓精品工程,在美术,音乐、舞蹈,文学创作等方面,多次在地区、省和国家级举办的大型比赛中获奖。2014年获得两个美术类“群星奖”。在沧州地区处于领先地位。
1994年泊头市被河北省评为首批文化先进市,文化馆被文化部评为标准文化馆。1996年泊头市被国家评为“边疆文化长廊先进市”。即全国先进文化市。
其他信息
开放时间:08:30-17:33 周二至周日
联系地址:沧州市泊头市裕华西路159号
联系电话:03174584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