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头市,河北省辖县级市,由沧州市代管,位于河北省东南部、沧州市西南部,地处河北平原腹心地带,总面积1008平方千米。泊头市常住人口为57万人。
泊头市辖12个乡镇、3个街道、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分别是:解放街道、河东街道、鼓楼街道、泊镇、交河镇、齐桥镇、寺门村镇、郝村镇、富镇镇、文庙镇、洼里王镇、四营镇、王武庄乡、营子乡、西辛店乡、河北泊头经济开发区。市政府驻裕华中路。
据《读史方舆纪要》称:“泊头镇,县东五十里,卫河(即今南运河)西岸,商贾凑集,筑城于此。并置新桥驿,俗名泊头驿。”泊头,即停船的码头。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5月,设立泊头市;1949年,改泊头市为泊头镇(县级);1953年11月,复置泊头市,直属河北省,由沧县专区代管;1962年5月,恢复阜城县,又将泊镇划归交河县辖;1982年12月,恢复泊头市,隶于沧州专区;1983年5月,交河县撤销,其政区并入泊头市。
景点简介:
1. 军屯惨案纪念碑
军屯惨案纪念碑,位于河北省泊头市营子镇东北3千米的军屯村,为纪念日寇侵华期间制造的“军屯惨案”中遇害的一百多名死难者,营子镇军屯村支部、军屯村委会于1999年建立。纪念碑基座高3.77米,正方形平台边长8.15米,基座南北面各修建6级3登18级台阶。纪念碑碑高3米,宽1.2米,厚0.2米,坐南朝北,正面刻“军屯惨案纪念碑”七个大字,背面刻有碑文及遇难者姓名,碑亭四周有汉白玉护栏。
2. 龙屯天主堂
龙屯天主堂,位于泊头市泊镇龙屯村,始建于1988年,占地面积2299平方米,建筑面积523平方米。
3. 王孔战备指挥所
郝村镇王孔战备指挥所,系原交河县委战备指挥所,遗址位于泊头市郝村镇王孔村,修建于1969年,当时因国家与苏联交恶,沧州军分区按照中央下达“深挖洞、广积粮”最高指示,派出工程部队选址郝村镇王孔村修建战备指挥所,以“备战备荒为人民”,成为了当时交河县的战备先进典型。该遗址分出口和入口,全长60米,洞高1.9米,宽1.5米,地道内部分9个房间,东面4个,西面5个,每个房间面积10—20平米不等,总面积200余平米,地上平房4间,建筑面积68平方米。
4. 泊头清真寺
泊头清真寺,位于河北省沧州市泊头市清真街南端,是一座木制结构古建筑群。泊头清真寺由主寺和女寺两部分组成,主体建筑为三进庭院,坐落在东西向中轴线上,三进院分设正步、正冠和静步三块石头,主殿建筑面积1595平方米,采用卷棚式建筑形式,中间高前后低,殿内被金丝楠木的柱子分割成不同的空间,北配殿陈列百鸟松条几;寺内存有康熙四十一年(1702年)重修时的匾额,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的“清真寺恩功记”碑,另有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民国十九年(1930年)重修的砖刻。
5. 运河带状公园
运河带状公园位于运河东岸,裕华桥两侧,呈规则形带状,全长1200米,面积为42000平方米。该处地势平坦,土质较好,适宜植物生长。带状公园的建设,是为了治理运河,衬托裕华桥的雄伟,同时为附近居民开辟了一活动、游憩场所,因此建成开放性公园,既美化了市容市貌,又改善了人们的生存环境。
6. 富镇烈士纪念塔
富镇烈士纪念塔坐落在距泊头市西45公里的富镇村南北大街西侧。正门两侧对联:捐躯殉国英名记载功劳薄,流血牺牲精神永垂烈士塔。横幅是:流芳千古。东门对联:英名传万代,事业载千古。横额:传颂百世。西门对联:堪称是砥柱,不愧为干城。横额:威震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