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语堂在他的英文著作《老子的智慧》中说:“孔子的哲学是维护传统秩序的哲学,主要处理的是平凡世界中的伦常关系,不但不令人激奋,反易磨损一个人对精神方面的渴求,以及幻想驰奔的本性。”林语堂又说,“儒道两家的差别,在公元前136年,汉武帝独尊儒术后,被明显地划分出来:官吏尊孔,作家与诗人则欣赏老庄。”这里指出汉以后,儒道分途,儒家在中国政治社会中成为显文化及官方哲学,而道家则成为潜文化及民间哲学。
可道之“道”与不可道之“道”
“道”不仅是中国文化的象征,也是中国哲学的最高范畴。而第一位将道视为最高范畴的哲学家就是老子。他认为一切万物皆由道所出,甚至连天地都由道而来。我们有必要先说明“道”的原义及其如何转化为形而上的道。
“道”这个象形文字本身就具有特殊的意涵。道从“首”从“走”,象征着人从四肢落地的动物群中抬起头来,当人类昂首挺立开始活动,便在天地间创造出一部辉煌的历史。所以在“道”的字源中,就隐含着行走的意象与创造的意义,所以老庄说“道行之而成”,又说道创生万物(“道生之”)。
“道”的字义由行走、运行引申出秩序、方法、规则、法则等意涵。这些重要意涵,为老子之前的思想家及老子之后的战国诸子所共同使用,并各自赋予特殊的内涵。
老子是第一个提出形上之道的概念和理论的哲学家。在老子之前的思想家都只思考“形而下”的存在问题,也就是只探讨现实世界(亦称现象界或经验界)的问题。
一切“形而下”的事物都有名字,都可以命名(所谓“物固有形,形固有名”),老子却指出,除了“可以命名的”(“可道之道”)之外,还有超乎形象的“形而上”存在。这“形而上”的存在是现象界万物产生的根源,老子将其称作“道”。
人不是一个无头无根的存在,老子的哲学正是要探究人之存在的源头与根由,并试图在纷纭的万物中寻找其活动法则及始源。
作为万物本原和本根的“道”是无形、无限性的,因此老子简称它为“无”;它是实存而且万物都由它创生,所以又称之为“有”,《老子》一章的“无”“有”乃“异名同谓”,指称形上道体的两个面向。
有无相生
《老子》二章开头的一段话,讨论到现象世界事物之间相互对立、相互关联以及价值判断相对性的问题:
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
这是说没有美,就不会有丑(“恶”);没有善,就不会有不善。同理,老子认为没有“有”,就无所谓“无”;没有“难”,就无所谓“易”;没有“长”,就无所谓“短”。我们以“有无相生”这一重要哲学命题为代表,来论述老子对现象世界的一些洞见:
老子看到一切事物都有它的对立面;事物有显的一面,也有隐的一面;有其表层结构,也有其深层结构。因而观察事象不能流于片面,思考问题不可出于单边。
老子认识到事物的对立面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们经常相互转化。他说正常能转化为反常,善良能转化为妖孽(五十八章“正复为奇,善复为妖”);又说委曲反能全,屈枉反能伸直,少取反能多得,贪多反而迷惑。用这道理来看人生和社会,恰恰栩栩如生地呈现出如此情景。
老子还系统地揭示出事物的存在是相互依存的,而不是孤立的。如有无、美丑、动静、阴阳、损益、刚柔、强弱、正反等,都是对反而立又相互蕴涵。老子说:“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在老子相反相成的辩证思想中,“阴阳冲和”和“有无相生”是两个最具代表性的命题。
逆向思维是老子辩证法中另一个特殊的思想方式。老子说“正言若反”,这是说合于真理的话却与俗情相反。《老子》整本书所表达的都切合于道的正言,但乍听时好像在说反面的话。
为无为
“无为”的概念是老子逆向思维的一个范例。在《老子》中,“无为”这个特殊用词几乎都是针对统治者而发的。老子期望掌握权势的在位者不妄为。其后庄子学派更将老子告诫统治者勿专权、毋滥权的“无为”理念,延伸为放任思想和不干涉主义。
老子说“无为”,又提出“为无为”(三章)。像“为无为”这类正反结合的语词所蕴含的深意,屡见于《老子》书,如谓:“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十章、五十一章)英国的罗素就很欣赏老子这些话,认为人类有两种意志:创造的意志和占有的意志,老子便是要人发挥创造的动力而收敛占有的冲动,“生而不有,为而不恃”正是这层意思。老子还说“为而不争”(八十一章),也与“为无为”同义,提醒统治阶层以服务大众为志,而不与民争权夺利。
道法自然
人们一提起老子,就会想到他自然无为的主张。简言之,这主张就是听任事物自然发展。“自然”是老子的核心观念,乃是“自己如此”的意思,不是指具体存在的自然界(天地),而是形容“自己如此”的一种情状。《老子》二十五章有这样一段重要的话:
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这里的引文分两段来讨论,前段是在提升人的地位,后段则在申说“道法自然”的意涵。老子把人列为“四大”之一,如此突出人在宇宙中的地位,这在古代思想史上是首次出现。
人能成为“四大”之一,在于他能不断地充实自己、拓展自己,他能从外在环境中吸取经验知识以内化为自己的智能。老子谓人法天地,便是意指人效法天地之清宁,效法天地之高远厚重,进而效法道的自然性。
道性自然以及人从道那里获得自身的自然性,这学说有它特殊的意义:道也者,自由国度。人法其自性,则人处于自由自在的精神乐园。
(作者陈鼓应,为北京大学哲学系“人文讲座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