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美术馆: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国美术馆优秀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现组织开展相关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北京市2024年1月1日前开馆运行且常年向公众开放的各级各类国有美术馆(含美术博物馆、展览馆、美术名家纪念馆等)和民营美术馆均可申报。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所属美术馆可直接向文旅部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要求
1.申报项目分为展览和公共教育两种类型,须为各美术馆自主策划并在2025年内完成。同一项目不得同时申报两种类型。
2.国家重点美术馆须分别申报两种类型项目,每馆限报不超过2个展览项目和1个公共教育项目。其中展览项目展期不少于30天。
3.非国家重点美术馆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申报项目类型,每馆限报不超过1个展览项目和1个公共教育项目。其中展览项目展期不少于15天。
4.鼓励各美术馆申报学术专题展览和基于本馆藏品或本地区美术资源举办的线上、线下展览以及长期性、系列性公共教育项目。
5.已入选2025年全国美术馆馆藏精品展出季活动目录、2025年全国美术馆青年策展人扶持计划的项目,以及文化和旅游部作为主办单位或支持单位的项目不得申报本项目。
(二)申报材料
1.申报书(见附件);
2.申报单位资质证明文件或证书复印件,民营美术馆须提供民办非企业资质证明;
3.申报展览项目须提供已出版的画册或参展作品图录;
4.申报展览项目须提供数字化展示情况,如开设了线上展示平台,还应提供平台建设情况及实施效果材料;
5.其他可以佐证项目实施情况的材料,如现场图片、线上活动效果、新闻宣传、学术研究文集及观众评价等。
(三)报送要求
请于2026年3月2日前(以当地寄出邮戳为准)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指定地址,邮件封面请注明“2025年度全国美术馆优秀项目评选申报材料”字样。请将电子版材料存入U盘一并报送。
三、联系方式和地址
材料报送地址:通州区留庄路1号院1号楼
联系人:许老师
联系电话:55525773,18813137325
特此通知。
附件:2025年度全国美术馆优秀项目评选申报书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2月24日
打开链接https://whlyj.beijing.gov.cn/zwgk/tzgg/202602/t20260224_4536386.html,可下载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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