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些天到前门大栅栏,了解到王皮胡同中曾有一仙城会馆。之所以取名“仙城”,是因为建会馆的是广州人。传说古时有五仙人执谷穗乘五羊而至楚庭(广州),由此,广州遂有“五仙城”、“五谷城”、“五羊城”之称。后来,省去“五”而得别称“仙城”、“羊城”。
虽然名称里有“会馆”二字,但仙城会馆与人们熟悉的供来京公干官员和会试举子暂住的会馆截然不同。《清稗类钞》中谈及“公所”时说到“会馆”,即:“公所商业中人醵(jù)资建屋,以为岁时集合及议事之处,谓之公所,大小各业均有之,亦有不称公所而称会馆者。”而仙城会馆实际上就是商人们的“公所”,只不过称为会馆。清末民初之时,京城的商业行业会馆也有叫会馆的,人们也清楚它是公所,与士人会馆完全不是一码事。
仙城会馆为旅京广州货商所建,同治元年(1862年)重修。重修后的《仙城会馆简章》中说:“本馆自重修后,初拟改用堂名,不欲用会馆二字,免与各省公立之会馆相同。盖本馆为私人合资所成立,与各省会馆由公众募捐而成立性质迥殊,名称应别。后由同人议定,以既在仙城会馆原址建立,仍以保留旧名为宜。况查康熙五十四年创建会馆之碑文,首句即云:称会馆者何为也,为贸迁有事,祃(mà)祀燕集之所也。可见前人命名会馆之意,已表明与公立之会馆性质不同,惟应将用会馆二字之意义于章程中详细说明,俾免后人误会。”
从《仙城会馆简章》可知,仙城会馆创立于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因年久失修,房屋坍塌,仅存基址。咸丰十一年(1861年)由9家同人倡议重修,并合力筹款,从新建筑,一年后竣工。
重修后,商人们想改拟堂名,不想用“会馆”一词。因为仙城会馆是商业行业馆,和京城众多的士人会馆修建的资金来源不同,且性质也截然不同,应该名称有别。更何况仙城会馆为私人会议之所,无论何人,均不能寄居或暂时借寓,这也和公众所知的会馆截然不同。
最终,仙城会馆还是保留了“会馆”二字。因为查看康熙年间创建会馆的碑文,首句即明确说到“称会馆者何为也,为贸迁有事,祃祀燕集之所也”。这说明前人已经将命名会馆的意思明确,是行业议事及聚会之所,与士人会馆性质不同。所以,仙城会馆沿用旧有名称,还特别在章程中做出缘由说明,“俾免后人误会”。
由这一案例可见,为同行的商务活动服务,是商业行业会馆建立与存续的目的。虽然借用了“会馆”的称呼,但它不是士人会馆的“会馆”之意。
康 熙 五 十 四 年(1715年),创建仙城会馆的诸君邀请张德桂御史撰《创建仙城会馆记》。文章中,借创建者李兆图、马时伯二人之口,特别讲到所以建仙城会馆,旨在不忘桑梓之情,汇聚同人,共谋发展。(袁家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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