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词人辛弃疾在《青玉案·元夕》中写:“凤箫声动,玉壶光转,一夜鱼龙舞。”宋朝吴自牧在《梦梁录》中也有“以草缚成龙,用青幕遮草上,密置灯烛万盏,望之蜿蜒,如双龙之状”的句子。这是古代文学作品中对龙灯的描写。
龙灯又称“舞龙”,民间又叫“耍龙”“耍龙灯”“舞龙灯”,是一种古老的中国民俗舞蹈,反映了古代人民对龙的崇拜。在曲周,龙灯表演是元宵节期间一项不可缺少的娱乐项目。
历史悠久的曲周龙灯,以精湛的制作、别样的造型、庞大的规模、多变的舞法、舞动的气势、艳丽的色彩和深厚的内涵而深受人民群众的喜爱。
郑玉华,男,汉族,河北省曲周县曲周镇东街村人,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曲周龙灯代表性传承人。
郑玉华酷爱民间文化,12岁时开始学习舞龙,17岁接龙头表演,21岁开始学习龙灯制作。随着年龄的增长,经验的积累,对龙灯的制作和舞龙技艺不断进行研究,并加以创新。每年在农闲季节或节假日组织龙灯制作和舞龙技艺培训、表演。
2005年以来,郑玉华多次带领东街村的龙灯表演队到市参加“龙文化节”“文化艺术周”“中原民间艺术节”等大型活动,多次被省、市电视台记者采访报道,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高度赞誉。积极组织培训班,传授制作龙灯和表演技艺,培养了一大批龙灯后备人才。1982年,经北京民族文化宫专家鉴定,曲周龙灯被确认为汉民族龙灯代表,在京展出并收藏。
龙是中华民族的图腾,是祥瑞的象征。民间有这样一种说法:龙能行云布雨、消灾降福,所以以舞龙的方式来祈求平安和丰收就成为全国各地的一种习俗。
在曲周,每逢元宵佳节,县城都会举行舞龙活动。活动现场,神龙遨游,锣鼓喧天,气势如虹,十分精彩。曲周龙灯是曲周县独具特色的传统民间舞蹈,主要分布在曲周县政府驻地曲周镇,其最初兴起于曲周镇的东街村、南甫村,现已扩展到前河东、北甫等周边十多个村落,而以东街村的龙灯最为典型。曲周龙灯的渊源应与龙灯舞有关。
据《史记·殷本记》记载“自邯郸至沙丘,皆为离宫别馆,为游乐之所”。曲周位于邯郸和沙丘(今广宗县)之间,境内有巨桥、巨桥仓、巨桥市场等游乐之地,故曲周自先民之始就有喜好歌舞杂耍的传统。
关于曲周龙灯的来源,主要有两种说法。
一说为西汉说。西汉每逢征战前,官府都要组织舞龙,以祭拜天地,来壮军威。曲周侯郦商被汉高祖封到曲周之地,就把这种祭祀仪式带到了曲周。
另一说为宋朝说,这也是目前最普遍的说法,主要原因是人们对龙的崇拜。龙是古代传说中能够呼风唤雨的神灵。北宋元祐四年,曲周从现邱县古城营搬迁至现址。因河流纵横,水患较多,曾十年九涝,庄稼欠收,当地百姓贫困交加,而以农耕业为主的曲周人,自然会把龙视为崇拜的图腾。为求龙王保佑风调雨顺、五谷丰登,人们特地制作了一条体内燃灯的龙,起名龙灯,在元宵节时挥舞龙灯,以表达对龙王的崇拜和敬仰。从此曲周龙灯代代相传,并延续至今。
现在,曲周龙灯远近闻名,已成为曲周县的一张文化名片,曲周因此有“龙乡”之称。作为曲周县一种流传千年的民间艺术,曲周龙灯有着与众不同的特点:其制作不同,造型独特;夜晚进行,气势恢宏;舞法多变,内涵深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