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委托各区文化和旅游局及经开区行政审批局实施“旅行社设立许可” 的公告

  • 2025-12-15 18:57:00
  •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本市旅行社行业营商环境,打造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服务体系,强化区级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属地旅行社的服务和监管职能,推动旅游市场高质量发展,依据《旅行社条例》和《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决定将“旅行社设立许可”事项委托本市各区文化和旅游局及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下简称各区局)实施,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委托范围

委托各区局实施“旅行社设立许可”下设全部5个办理项的审批工作,分别为:1.旅行社经营境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许可;2.旅行社变更登记事项(非出境社);3.旅行社终止经营(非出境社);4.出境游旅行社终止经营减交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5.出境游旅行社取消出境旅游业务减交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

二、实施时间

2025年12月26日起正式实施。

三、注意事项

1.委托各区局实施审批工作后,原网上审批系统和业务管理系统的登录方式、登录入口不变。已经提交申请尚未审核通过或补证材料后重新申请的企业,登录审批系统后继续办理即可。

2.委托正式实施后,由各区局负责本辖区内“旅行社设立许可”事项的审批工作并提供咨询和指导服务。申请人可登陆“首都之窗”网站查询办事指南。具体方法为:在“政务服务”栏目中选择进入“部门服务”,再选择企业登记注册的区,选择对应的区文化和旅游局(经开区选择行政审批局)可进入办事指南列表,找到“旅行社设立许可”事项即可具体了解办理条件、办理流程、咨询电话等信息。也可在“首都之窗”网站搜索栏直接搜索“旅行社设立许可”下设各办理项名称,进入对应事项的办事指南页面。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12月15日

(各区局咨询电话请登陆“首都之窗”网站查询办事指南,方法见正文;市文化和旅游局业务咨询电话:89150050。)

  • 编辑:吴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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